长乐未央会员使用条款
武汉长乐未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定了以下有关运营的『长乐未央 - 快乐的开发者社区』(以下简称「本服务」)的会员使用条款(以下简称「本使用条款」)。为了使用本服务,用户(以下简称「会员」)需要阅读并同意本使用条款的全部内容。
- 第1条 本服务
- 本公司通过本服务提供各种方式的课程教学,以及基于这些课程教学的用户交流,并向会员提供通过各种内容进行学习体验的机会。
- 第2条 定义
- 在本使用条款中使用的以下术语分别具有以下含义:
- (1) 「内容」指通过本公司网站和本服务访问的视频(主要是课程,但不仅限于此)、图形、文字、音频、音乐、软件、程序、源代码以及一切表达和信息。
- (2) 「发布信息」指会员通过本服务的聊天功能发布的言论,作为课程任务提交的报告,以及会员通过本服务发送给本公司或其他会员的一切表达和信息。
- (3) 「外部SNS服务」指B站、抖音、微博等其他由本公司指定的社交网络服务,具有认证会员、披露朋友关系、在该外部社交网络内公开内容等功能,并用于提供本服务的服务。
- 第3条 帐户注册
- 1项 希望使用本服务的用户应同意本使用条款,并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法注册一定的信息(以下称「帐户信息」),然后使用注册的帐户信息成为会员,可以使用本服务。在会员注册时,根据本使用条款,会员与本公司之间将建立使用本服务的协议,会员将能够按照本公司的规定使用本服务。
- 2项 本公司可能向会员注册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与本公司提供的服务以及本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新功能、更新信息、活动等的邮件,会员同意接受这些信息。此外,如果需要,可能会发送容量较大的电子邮件,会员需同意这一点。关于电子邮件接收设置和同意的方法,将在本服务和发送的电子邮件中说明。
- 3项 以下情况将成为拒绝注册和删除帐户的理由,本公司有权根据其判断拒绝或删除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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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当本公司判断存在违反本规定的可能性并且确实违反时
- (2) 如果提供的注册信息全部或部分虚假、错误或遗漏
- (3) 注册为帐户信息的会员姓名不是会员的真实姓名
- (4) 曾经被取消本服务使用注册资格的情况
- (5) 未成年人、成年监护人、被监护人或被辅助人之一,未经法定代理人、监护人、监护人或辅助人同意的情况
- (6) 如果确认同一会员使用多个帐户,或有此类风险
- (7) 当公司、其他注册用户或第三方使用本服务可能导致损害的目的或方法时,或者试图使用或使用本服务时
- (8) 以任何手段干扰本服务运作的情况
- (9) 在死亡的情况下或接受监护、监护开始或辅助开始的判决
- (10) 在六个月以上没有使用本服务,对本公司的联系没有回应的情况
- (11) 如果确认与反社会的势力(暴力团、暴力团成员、暴力团准成员、离开暴力团不满5年的人、与暴力团有关的企业、集会托等、社会运动、政治活动等假装者、特殊智能暴力集团、使用暴力、威胁或欺诈手段寻求经济利益的集体或个人,以下同)有关的情况,或者确认通过提供资金或其他方式维持、经营或参与反社会的势力等情况
- (12) 其他公司认为不适合作为注册用户的情况
- 第4条 免责及担保否认
- 1项 本公司不保证本服务符合会员特定目的,具有期望的商品价值、准确性和有用性,会员使用本服务符合适用法规或行业团体内部规定,以及不会发生故障。
- 2项 除非由于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本公司不对根据本使用条款提供的本服务的中断、停止、终止或更改,会员发布信息的删除,会员注册的删除,设备故障或损坏以及与会员使用本服务有关的损害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3项 会员在使用本服务时需自行负担并对自己的计算机、智能手机等终端、互联网连接、软件和其他设备的准备负责。即使由于会员的互联网连接状况、计算机环境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内容中断、速度降低、障碍、停止或无法使用,或课程延期、取消等情况发生,本公司对由此对会员造成的损害概不负责。
- 4项 提供内容的时间将基于本公司的服务器和系统进行管理,实际时间可能与本服务显示的时间不一致。
- 5项 本公司并不管理会员在本服务上的活动,会员之间的互动由会员自行负责。因此,对于会员在本服务上发布或共享的信息以及由此引起的会员之间的纠纷,本公司概不负责。
- 6项 本服务可能与外部SNS服务进行协作,但不保证此类协作,即使在本服务无法与外部SNS服务协作的情况下,本公司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本服务与外部SNS服务协作的情况下,会员须自行负责遵守外部SNS的使用规定,即使在会员与外部SNS服务运营商之间发生争议等情况下,本公司也不对此负有任何责任。
- 7项 在本服务中,如果参与者的面部或身体的某些部分被拍摄并广播,会员在参与内容录制时即被视为同意,会员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 本公司对于因会员使用本服务而遭受的损害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 第5条 密码及账户管理
- 1项 会员应自负责任地管理和保管密码和帐户,不得让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出借、转让、转让、更名、买卖等。
- 2项 由于密码或账户管理不善、使用错误、第三方使用等导致的损害,由会员负责,本公司概不负责。
- 3项 一旦发现密码或帐户被盗或被第三方使用,会员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遵循本公司的指示。
- 第6条 版权
- 1项 关于内容的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完全属于本公司或已授权给本公司的第三方。本公司授予会员在符合本使用条款的情况下,以使用本服务所需的限度内使用内容的权利。
- 2项 关于发布信息的版权,一经发布,即全部转让给本公司,会员对发布信息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 3项 会员保证拥有发布信息的合法权利,并保证发布信息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对此,会员向本公司声明并保证。
- 第7条 禁止事项
- 1项 当公司认定会员已经或可能进行以下任一行为时,可以在事先通知或催告的情况下删除发布信息,暂停或中断提供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或注销会员资格。在此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运营的需要适时查阅会员的注册信息和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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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侵犯公司、本服务的其他用户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或其他权利或利益的行为。
- (2) 超出本服务预定使用方式使用内容(包括复制、传送、转载、修改等行为)的行为。
- (3) 与犯罪行为相关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 (4) 发送淫秽信息或对青少年有害信息的行为。
- (5) 以交往为目的与非熟识异性进行互动的行为。
- (6) 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所属行业团体的内部规定的行为。
- (7) 发送包含计算机病毒或其他有害计算机程序的信息的行为。
- (8) 通过本服务传送一定数据容量以上的数据的行为。
- (9) 可能妨碍公司运营本服务的行为。
- (10) 冒充第三方,使用其他会员的帐户或密码,或让第三方冒用自己的帐户和密码,或出借、转让、更名、买卖等行为。
- (11) 通过软件下载内容或通过第三方提供的网站下载内容的行为。
- (12) 其他公司认为不适当的行为。
- 2项 除了前款各项规定外,当公司认为为了保护公司的权利、财产、服务等,或者为了保护第三方的生命、身体或财产等,有必要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在必要的范围内向法院、警察等公共机关披露或提供发布信息。
- 第8条 本服务的停止等
- 公司可以在不事先通知会员的情况下,在以下任一情况下停止或中断部分或全部提供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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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进行设备、系统维护或检查以提供本服务的情况。
- (2) 因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停电、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本服务运营困难的情况。
- (3) 由于计算机或通信线路由于事故等原因停止的情况。
- (4) B站、支付宝、微信等公司使用的第三方服务由于某种影响而停止或不稳定的情况。
- (5) 其他公司认为需要停止或中断的情况。
- 第9条 本服务内容的变更、终止
- 公司可以基于公司的原因更改本服务的内容或终止提供本服务,公司对由此引起的会员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在公司终止提供本服务的情况下,公司将通过指定的方式提前通知会员。
- 第10条 本使用条款的变更
- 公司可以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更改本使用条款的内容。如果公司更改了本使用条款的内容,公司将通过事先通知或在本服务上公布的方式通知会员,并在通知或公告后,会员使用本服务或在公司规定的特定期间内未进行注销手续的情况下,视为会员同意本使用条款的变更。
- 第11条 退会
- 1项 会员可以通过公司指定的方式通知公司,退出本服务并注销会员资格。
- 2项 退会后的个人信息处理将按照第13条的条款进行。
- 第12条 通知
- 会员与公司之间关于本服务的查询及其他通知、以及关于本使用条款的变更的通知等,以及公司向会员发出的通知或通告,均应通过公司规定的方式进行。
- 第13条 个人信息的处理
- 1项 公司对会员的个人信息的处理,将遵循公司另行制定的隐私政策,会员同意根据这个隐私政策,公司处理会员的个人信息。
- 2项 公司可以将会员提供的信息、数据等,由公司自行决定以不可能识别个人身份的形式进行统计信息,并可用于服务改进、改良、开发等目的。会员对此不提出异议。
- 3项 在使用外部社交网络服务的帐户注册或会员自行进行外部社交网络服务的关联设置的情况下,对于从该外部社交网络服务的注册信息中提取的信息也适用相同的规定。
- 第14条 地位的转让等
- 1项 会员不得就本使用条款上的地位、基于本使用条款的权利或义务向第三方进行转让、移转、设定担保或其他处分。
- 2项 如果公司将涉及本服务的业务转让给其他公司,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的决定将随同该业务转让的本使用条款上的地位、基于本使用条款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会员的注册事项和其他信息转让给该业务接受者。会员同意事先同意此转让。值得注意的是,本款规定的业务转让包括公司分割等任何业务移交的情况。
- 第15条 分离性
- 即使本使用条款的某些条款被视为无效,也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规定仍然有效。
- 第16条 法律适用和协议管辖
- 1项 本使用条款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2项 关于本使用条款或本服务引起的争议,约定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的管辖法院。
课程辅导服务使用条款
「课程辅导服务使用条款」(以下简称「本课程辅导服务使用条款」)适用于购买课程辅导服务(以下简称「付费服务」)的情况,并将使用该服务的会员称为「付费会员」。如果会员未购买课程辅导服务,或服务已过期,则不适用本课程辅导服务使用条款。
- 第1条 适用规定
- 会员购买使用付费服务时,应先同意上述长乐未央会员使用条款,并同意本课程辅导服务使用条款。因此,付费会员不仅受本课程辅导服务使用条款的约束,还受长乐未央会员使用条款的约束。在这种情况下,适用长乐未央会员使用条款的条款,将其中的「本服务」替换为「付费服务和本服务」,将「会员」替换为「付费会员」。
- 第2条 付费会员注册
- 希望使用付费服务的会员可在同意本高级协议的前提下,通过购买付费辅导服务,从而成为付费会员。付费会员付费后,会员与公司之间的付费服务使用协议将成立,会员将能够使用付费服务,支付费用的方式将适用于下文一次性支付方式(使用公司指定的支付方式)。
- 第3条 关于服务费用
- 1项 付费会员使用付费服务时,应按公司规定的方式支付公司规定的使用费用。有关使用费用和支付方式,请参阅公司网站(课程辅导服务)。
- 2项 公司可能根据服务内容的更改等原因调整使用费用。调整使用费用的情况下,公司将以公司规定的方式提前通知会员。
- 3项 已支付课程辅导服务费用的付费会员,如果在付费服务中途退出,则不予退还使用费用。
- 第4条 退出手续
- 付费会员自行退出课程辅导群,付费会员与本公司之间关于付费服务的契约终止,相关辅导服务自动终止。
- 第5条 服务过期后的处理
- 服务期满后,若未继续续费,则由本公司操作退出课程辅导群,会员与本公司之间关于付费服务的契约终止,相关辅导服务自动终止。
- 第6条 使用停止等
- 如果付费会员违反或可能违反长乐未央会员使用条款和本课程辅导服务使用条款,或者拖欠使用费用,公司可能在不事先通知或通告的情况下停止或中断付费会员的部分或全部付费服务,或解除本课程辅导服务使用条款。如果由于上述原因解除协议,则公司将不会对解除日期之前的使用产生的使用费用进行任何退款。此外,公司对于会员因这些措施而遭受的任何损害概不负责。
- 第7条 提供服务
- 有关付费服务内容的详细信息将在服务说明页面中显示,希望注册成为付费会员的会员应确认并同意这些服务提供内容后进行付费服务的申请。此外,付费会员应理解并同意,付费会员提供的内容、功能等可能以更便宜或不同形式提供。